四川公安局破获自行灌装“上头”电子烟案 大剂量吸食依托咪酯按涉毒处理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2:12|来源:红星新闻|作者:顾爱刚

  四川公安局破获自行灌装“上头”电子烟案 大剂量吸食依托咪酯按涉毒处理。

  有人吸食这种新型“上头”电子烟后,出现眩晕感和醉酒感,眼神迷离、动作迟缓……近期,四川峨眉山市公安局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现场查获电子烟弹231个,涉案金额40余万元。

  据了解,依托咪酯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将其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还会导致易怒、懒惰,甚至会引起死亡。警方提醒,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将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案发:

自行灌装含药“上头电子烟”

团伙被捣毁10人落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今年5月初,峨眉山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发现有人吸食某种新型“上头电子烟”,经对查获的电子烟样品进行鉴定,从中检出依托咪酯成分。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并联合烟草专卖局开展相关行动。

  2023年5月8日21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峨眉城区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电子烟的嫌疑人卢某菲、杜某和购买人员罗某抓获,现场查获电子烟弹231个。经鉴定,该批抽样送检的烟弹均为伪劣电子烟,从烟油中检测出“依托咪酯”成分。

  经过进一步侦查,该案团伙结构组成和犯罪链条浮出水面:2023年3月底,犯罪嫌疑人卢某菲(女,34岁,峨眉山人)、余某(男,30岁,乐山市中区人)为非法赚取高额利润,从广东省阳江市付某艺处购买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油、空烟弹、烟杆,回到峨眉后,自行灌装电子烟弹,以350元至400元的价格在峨眉山向他人出售。

  之后,为了扩大销售规模,卢某菲、余某又邀约犯罪嫌疑人邹某顺、介赫某某、杜某3人参与合作,先后两次从广东省阳江市陈某霖、杨某醒、林某康、熊某康手中进货组装电子烟弹进行销售,共计涉案金额40余万元。

  5月至6月,介赫某某、邹某顺、余某、付某艺4人相继落网。7月,专案组民警在广东省阳江市将犯罪嫌疑人陈某霖、杨某醒、林某康、熊某康4人抓获归案。

警方:

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

一律按涉毒处理

  据了解,依托咪酯是麻醉诱导常用的药物之一,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全麻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但是将其添加在普通香烟烟丝内烤吸或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会呈现头晕、站立不稳和类似醉酒的状态,大剂量吸食还会导致易怒、懒惰,甚至会引起死亡。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办案民警介绍,上述案件发生时依托咪酯尚未列入国家管控类精神药物,初步认定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10月1日,乐山夹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抓获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马某某2人,查获吸毒人员3人,依托咪酯疑似物3瓶,依托咪酯电子烟弹100余个。这也是依托咪酯列管后,警方破获的该市首起贩卖毒品案。

  对此,乐山警方提醒,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滥用依托咪酯危害大,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好奇、不尝试、不滥用。如发现涉毒人员或行为,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编辑: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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