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违法犯罪人员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享受“旅居养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欺骗性和迷惑性更强。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天,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去年以来,自贡公安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上的成效,以及下一步的重点工作方向,同时还通报多个典型经济犯罪案例。其中一起借“投资养老”之名的非法集资案,团伙累计集资金额超7亿元。
警方介绍,2020年8月24日,自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四川某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立案侦查。
办案民警介绍,经查,2016年2月至2020年8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钟某某先后注册成立四川某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通过招聘郑某某、杨某某等人组建融资团队,以养老公寓入住打折、签定预存养老服务合同、投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义,以每月支付利息、到期返本为诱饵,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宣传,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截至案发,该团伙累计集资金额达7.38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1万余人。
目前,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6人,检察机关已公诉120人,人民法院已审结112人。其中,钟某某等8名公司核心人员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等刑罚;103名集资团伙成员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四年有期徒刑等刑罚;1名公司财务人员因洗钱罪被判处刑罚。
自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违法犯罪人员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享受“旅居养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欺骗性和迷惑性更强。按照《刑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牢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识破高利诱惑背后隐藏的陷阱,自觉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以来,自贡公安围绕金融、财税、商贸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57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269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