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入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多条,涉及山东、浙江、安徽等多地。本案中一些涉及杭州地区的新生儿个人信息,被李某出售给了当地需要拓展客源的两家摄影机构,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免费上门给宝宝拍照,要帮您安排吗?”“早教班免费试听,您要报名吗?”新生儿刚出生,各种推销电话就不请自来,而且对方还能准确说出孩子和父母的信息。一旦放松警惕,同意他们上门,所谓的赠送很可能就变成价格不菲的收费项目。其实这背后隐藏着一条非法买卖、使用新生儿个人信息的黑色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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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余条新生儿信息被倒卖揭秘案件细节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涉及的新生儿个人信息高达3万余条。那么这些新生儿的信息是怎么被对方获取的呢?
2021年5月,家住杭州萧山区的叶女士刚刚生完孩子没几天,她就接到了摄影公司的推销电话,对方声称可以免费给新生儿拍照,而且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拍照结束后工作人员向叶女士介绍,之前答应的3张免费照片不包含底片和精修,如果想要需要另外收费。考虑到对方已经到家里拍了照片,而且自己也确实有这个需求,叶女士还是选择了这家摄影公司提供的拍照套餐,总价值5000多元。
尽管当初对摄影公司是如何获取到自己及孩子个人信息的问题产生过疑惑,但是叶女士觉得这种事情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所以并没有进一步去追究和维权。
2022年5月,杭州警方接到江苏警方移送的案件线索,萧山区有摄影机构涉嫌购买、使用新生儿个人信息,萧山警方对此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立案侦查,很快就抓获了非法出售新生儿信息的李某,以及购买新生儿信息的两家摄影机构负责人,其中就包括给叶女士孩子提供拍照服务的摄影公司,随后该案被移送至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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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新生儿个人信息变现出售给摄影机构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自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期间,李某通过非法渠道购入新生儿个人信息3万多条,涉及山东、浙江、安徽等多地。本案中一些涉及杭州地区的新生儿个人信息,被李某出售给了当地需要拓展客源的两家摄影机构,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调查,李某原本在北京也是长期从事儿童摄影行业,2020年他在同行业的社交群里获取了一批新生儿个人信息,为了将这些个人信息变现,他开始寻找买家出售。
专程赶到异地与买家线下见面
在找到杭州的意向买家后,李某特意从北京赶来与买家线下见面,为了打消买家的顾虑,李某还会提供一部分当地的新生儿个人信息以用作验证真伪。
两家公司为拓展客源购买新生儿个人信息
据检察机关了解,这些新生儿个人信息具体内容包括新生儿的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等。为了拓展客源,杭州某摄影公司和某创意公司先后从李某的手中购买、使用了上述个人信息,而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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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追究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买卖个人信息3万余条,李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目前他正在服刑。两家摄影机构也被追责。之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起诉李某以及两商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三名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涉案的新生儿个人信息包含出生日期、性别、父母姓名及联系方式等,足以识别到特定的新生儿及其父母,属于民法典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
三名被告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个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买卖、使用特定人群的相关个人信息,不仅有损相关主体的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扰乱新生儿及其父母的生活安宁,还侵害了公共信息安全领域的社会公共利益,故三名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判令公开致歉 支付公益赔偿金29万余元
4月16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当庭判令李某等三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29万余元。上述公益损害赔偿金用于个人信息保护或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公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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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在侵害个人信息案件中,受专业性、举证能力等限制,受害者的维权难度比较高。法律通过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范畴,不仅推动实际问题更好解决,还有助于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提高。
据了解,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对检察机关等组织提起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作出明确规定。
杭州萧山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方式,要求3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以公益损害赔偿金的方式修复个人信息领域及妇女儿童保护领域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为助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生态提供了司法支撑。
据记者了解,全国检察机关瞄准电信网络诈骗多发态势,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作为办案重点,2023年共立案办理个人信息保护和反电信网络诈骗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00余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第一庭法官 赵溪:我们作出司法判决其实也是希望以判决为导向,从源头上首先去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知道我们的公民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以任何的非法手段获取、买卖、经营、处理公民个人信息,在加大思想意识的前提之下,各机关单位、各团体、各网络平台,也要扎好自己的篱笆墙,从信息的源头防止这些信息流落到黑产市场上面被转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