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短信退订费应由商家承担 一毛钱虽少却事关消费者权益!
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很多人都曾遇到过各种平台机构推送的订阅短信,内容包含活动通知、积分兑换或热点信息等。这类短信一般都会设定退订方法,通常需要向推送号码回复英文“T”“TD”或者“退订”,但用户需要承担0.1元的退订费用。建议所有推送短信统一退订指令为“TD”,为保护用户一方权益,减少短信骚扰,退订短信的0.1元资费应当由原始信息推送者负担。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1日回复称,将认真研究该建议,并纳入下一步工作统筹考虑。
生活中,很多人并不需要营销短信,只是在某个网店购买了一次商品,或者只是浏览了某个网店,注册了相关会员,然后就莫名其妙地不断收到促销短信。之所以如此,主要是部分网络平台未充分核实用户意愿,而是“默认”用户同意,擅自发送促销短信。
对营销短信,消费者享有拒绝接受即退订的权利。但令人无语又气愤的是,消费者要想退订这些莫名其妙的近似于骚扰短信的促销短信,不仅需要自己主动发送退订短信,还要承担0.1元的短信费用。这显然对消费者极其不公,是对消费者的再次收割。
一毛钱虽少,却事关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理当尽快改进现行的促销短信退订规则,要求退订短信的资费由原始信息推送者负担,至少不应由消费者负担,让人们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享有生活安宁权,免遭促销短信狂轰滥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