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东莞市执行以下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 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 30%,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 20 个基点(LPR+20BP)。
据“东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自2024年1月1日起,广东省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的房贷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确定。这意味着东莞现有首套房贷利率下限LPR-20BP将突破20BP的限定,不设下限。
此前,东莞大部分银行首套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现在取消首套房利率下限,有利于减少居民利息支出,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