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今年以来查处酒驾醉驾情况462名“酒司机”被查
发布时间:2023-08-25 09:24:24|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作者:

  阳江市公安交警部门通报今年以来查处酒驾醉驾情况462名“酒司机”被查,接下来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针对夜间、周末等重点时段和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进出城主要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随机设卡检查。

  日前,记者从阳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获悉,今年以来市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截至8月23日,有462名司机因酒驾醉驾被查获,其中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85宗,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77宗。

  行动中,市区大队执勤民警以城区必经主干道以及农村地区进出城主要道路为重点,每天在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周末更是设置多个固定执勤卡点,排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行动中按照“整治与宣传同步、处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同步对车辆驾驶人员及乘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8月8日晚上8时16分许,执勤民警在漠江中路设卡检查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眼神躲闪,且身上有酒气,有酒驾嫌疑,便将其截停。但是驾驶人始终不承认自己有饮酒行为,在进行酒精检测时也十分抗拒,试图通过“假吹气”拖延时间逃避处罚,经过多次吹气才成功检测出数值,结果为31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面对检测结果,驾驶人唐某这才承认自己喝了一瓶啤酒,心怀侥幸上路行驶。民警对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8月18日晚上8时21分许,执勤民警在漠江西路开展整治行动中,发现一辆行驶中的二轮摩托车未悬挂车号牌,且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便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一靠近驾驶人就闻到一股明显的酒味,遂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87毫克/100毫升,后经血液酒精含量鉴定,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的检查发现,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最终,民警对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数罪并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大力整治下,今年市区涉酒交通事故数同比有所下降。”市区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针对夜间、周末等重点时段和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进出城主要道路等重点路段,开展随机设卡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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