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夫妻档”虚构交易骗取出口退税近4000万 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发布时间:2023-12-27 12:27:47|来源:阳江市人民政府|作者:

  阳春市“夫妻档”虚构交易骗取出口退税近4000万 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通过假造交易流水、虚构采购交易等,骗取千万元出口退税款,近日,阳春一“夫妻档”因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介绍,林某与蓝某系夫妻关系,自2012年开始,两人先后设立多家公司经营竹木草篱笆生产与出口贸易业务,通过借用他人证件注册虚假商户,为上述公司虚高开具进项发票,假造交易流水,虚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采购交易,同时假造出口贸易合同,虚高2至3倍价格取得报关单,并向他人购买外汇,假造外汇交易流水,虚构高价出口贸易的事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额3845.02万元。

  阳春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蓝某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特别巨大,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万元,同时追缴两人骗取的出口退税款3845.02万元。被告人蓝某不服,提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出口退税为合法经营者降低税赋负担,是国际贸易中增强本国商品竞争力的通行惯例,要求必须存在真实出口,出口的货物、劳务或服务在国内生产流转环节已实际缴纳过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期间已收汇。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编辑:澜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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