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国际交流,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影响力。最高法持续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深入推进交流合作,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加强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指导多地法院与该组织仲调中心开展诉调对接,积极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记者22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知识产权民事侵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达11.6亿元(人民币,下同)。
惩罚性赔偿是在补偿性损害赔偿的基础上,为实现惩罚、威慑目的而对侵权人提出的特殊损害赔偿。近年来,各地法院通过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
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2023年,全国法院在319件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同比增长117%;判赔金额11.6亿元,同比增长3.5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广海在发布会上说,要切实体现对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举例指出,法院审结“盼盼”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适用4倍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超1亿元;审结“橡胶防老剂”技术秘密侵权案,判赔2.02亿元,创同类案件判赔金额新高。
据介绍,最高法此前还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条件,细化计算方法,推动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另据当天发布会上的通报,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万余件,审结数量与新收数量基本持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