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保护”统计,202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69起。在169起案例中,熟人作案141起,占比83.43%;陌生人作案28起,占比16.57%。
5月18日,“六一”前夕,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以下简称“女童保护”团队)发布《“女童保护”2023年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统计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悉,这是“女童保护”团队此系列报告的第11次发布。
报告表示,性侵儿童案例统计数据来源于2023年度媒体公开报道案例,包括各级法院、检察院官网和认证账号公开的案例。报告强调,进入公众视野的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例的“冰山一角”。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2023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1.7万人,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3.5%。
当日,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还联合其他9家组织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倡议》。
女童占比近九成 未成年人施害者比例上升
“女童保护”统计,2023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202起,受害人数517人(在未表明具体人数的案例中,未提及人数数量的按1人计,“多人”按3人计,“十几人”按15人计,“几十人”“数十人”按30人计)。
202起案例中,受害人3人以上(包含3人,类似数据表述下同)的案例50起,占比24.75%;受害人5人以上的案例26起,占比12.87%;受害人10人以上的案例10起,占比4.95%;平均每起案例受害儿童2.55人。
在受害儿童的男女比例上,202起案例中178起明确受害人性别,其中受害人为女童的160起,占比89.88%;受害人为男童的18起,占比10.11%。
受害人年龄分布上,202起案例中表明受害儿童年龄的有193起,其中受害人14岁(不包含14岁)以下的114起,占比59.06%;14~18岁(不包含18岁)的70起,占比36.26%;此外,有9起多人受害案件中,受害人年龄从14岁以下到14~18岁不等,占比4.66%。梳理发现,年龄最小的受侵害儿童仅不到1岁,施害者为其保姆。
“女童保护”注意到,未成年人性侵犯罪案例比例上升,高龄犯罪情形复杂。202起案例中有56起表明了施害人年龄,施害人为未成年人的有12起,在总案例中占比5.94%,与往年数据相比有较大增幅,最小的仅9岁;施害人60岁(包含60岁)以上的9起。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报告认为,性侵犯罪人年龄“两极化”的现象日益引发社会关注。在这类犯罪中,施害者的犯罪成因及惩戒措施等都值得持续研究。
熟人作案超八成 网络性侵越来越多发
“女童保护”统计,202起案例中有134起表明了城乡地域分布。在134起案例中,发生在城市的72起,占比53.73%;发生在县城的45起,占比33.58%;发生在农村的17起,占比12.69%。这与往年数据趋势基本一致。“女童保护”认为,这并不等同于城市地区儿童被性侵案例比农村地区更为高发,农村地区儿童遭遇性侵的案件更不容易被发现,更难进入司法程序,更难被媒体曝光。
报告提到,性侵会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发生,多是熟人作案。在202起案例中,有高达120起是施害人多次作案,占比59.41%;施害人一人性侵多人的有54起,占比26.73%。这种现象较为集中地反映在熟人作案中。从时长来看,超过1年的有40起。
“女童保护”统计,202起案例中表明人际关系的有169起。在169起案例中,熟人作案141起,占比83.43%;陌生人作案28起,占比16.57%。
141起熟人作案的案例中,教师、教职工(含教练、家教、补习老师等)作案58起,占比41.13%;网友作案27起,占比19.15%;亲人亲属(父亲、继父、继祖父、叔伯等)作案18起,占比12.77%,其中17起为多次实施侵害;邻居(含同村人)作案15起,占比10.64%;其他生活学习接触人员(如家庭朋友、同学等)作案23起,占比16.31%。
“曝光中的比例不代表实际所有案例的占比。教师更容易被发现,而监护人等亲属作案中,受害者难以揭露真相。”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女童保护基金负责人、凤凰网副总编辑孙雪梅说。
从案发场地来看,报告指出,校园、培训机构是案件高发场地,施害人住所、宾馆等场所需重点关注。202起案例中表明性侵发生场所的有156起,其中发生在校园、培训机构(包括宿舍等)的有50起,占比32.05%;在施害人住所的有31起,占比19.87%;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有25起,占比16.03%;在受害人住所的是24起,占比15.38%;在宾馆、KTV等场所发生的是19起,占比12.18%;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广场、电梯等生活服务场所的有12起,占比7.69%;在小区、村庄、校园附近等户外场所的有10起,占比6.41%。
报告特别关注到通过网络发生的性侵案。该数量达到34起,占熟人(熟人圈)作案的15.8%,这包括线上“隔空猥亵”,也包括网友约见面后线下实施性侵。报告指出,利用网络性侵案件极具隐蔽性。34起案例中,受害5人(含)及以上的有9起,受害者最多的达到40人;施害人多次实施性侵的达到了29起,占比85%,作案跨度最长的达到了6年,受害人为多名男性。“女童保护”历年统计数据显示,网络性侵越来越多发。
2023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1月至2023年9月,检察机关起诉成年人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万人,针对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等问题,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等同于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当时已累计追诉犯罪3000余人。
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为细致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