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引导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公开收费标准、服务项目等信息,便于企业查询、比对和自主选择,通过共同努力,更好地为企业减负增效。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7月,宁波、上海、深圳等沿海口岸已经实现定向降低国际航行船舶引航(移泊)费用约1.5亿元。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8月31日,海关总署举行例行记者通报会。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晓红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会上,有记者问:请问党副主任,今年以来,在清理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费用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成效如何?
对此,党晓红表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动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主要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相关部委按照职责,协调推动落实清理规范海运口岸收费行动方案,着力推动落实减并港口等收费项目,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移泊)收费标准,完善拖轮费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二是各地继续落实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动态更新,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积极发挥口岸协会、外贸协会、行业商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大力营造公开透明的口岸收费环境。
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口岸收费督促检查巡查,加大外部监督与惩处力度,进一步优化改善口岸收费环境。
党晓红强调,通过各地、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海关总署巩固了为企业减负增效成果,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下一步,还将继续努力,让企业有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