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大民生!男子酒后“顺手牵羊”盗窃电动自行车被行政拘留,据嫌疑人刘某交待,他与朋友在该小区附近喝酒,因喝多了走路很累,在经过人行道时,看见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没上防盗锁,心生贪念,借着酒劲“顺手牵羊”直接骑回家。酒醒后,他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警方不会找到他,没想到几天后就被抓获了。
小案子连着大民生,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近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龙湖派出所在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破获一起电动自行车被盗窃案,抓获一名盗窃人员,及时追回被盗的电动自行车,为群众挽回损失。
8月5日,龙湖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李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龙湖街某小区门口人行道上的一辆电动自行车被盗。接报后,龙湖派出所立即安排警力迅速赶往案发地点开展侦查工作。
到达现场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向事主李女士了解情况。李女士称,8月4日19时左右,她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该小区门口人行道上。到了8月5日19时20分,她返回该地点取车时,发现车子不见了,于是急忙报警。因电动自行车被盗严重影响自己的通勤,李女士迫切希望警方能帮自己找回车子。
民警一边安抚李女士的情绪,一边迅速开展现场研判分析工作。经过两小时的摸排走访,民警发现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掌握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后,8月9日晚上,民警在凤湖二路将嫌疑人刘某(男,50岁)抓获。
刘某对其盗窃电动自行车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8月4日晚上,他与朋友在该小区附近喝酒,因喝多了走路很累,在经过人行道时,看见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没上防盗锁,心生贪念,借着酒劲“顺手牵羊”直接骑回家。酒醒后,他还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警方不会找到他,没想到几天后就被抓获了。
8月9日晚上,龙湖派出所将被盗的电动自行车发还给事主李女士。
刘某已被黄埔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其对自己的盗窃行为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
喝醉酒不是偷车的理由,只要有不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市民群众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停放电动自行车时不要忘了上锁,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者监控设施完善的地方,增加安全系数,避免因粗心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