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式口碑营销系“自导自演” 刷好评100单以上5元/单
发布时间:2023-09-29 22:35:27|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造假的不光是评价,更有甚者,店铺信息都是假的。天津某科技公司就通过开发上货助手软件,爬取数据源购物平台商品信息数据,并一键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从中收取软件使用费,截至案发,该软件共爬取商品信息数据942万余条。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从这些典型案例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领域竞争业态及方式的转变,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口碑营销等网络虚假宣传花样翻新,借助技术手段,衍生出的数据爬取、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

  随着互联网领域竞争业态及方式的转变,借助技术手段,衍生出的数据爬取、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口碑营销等网络虚假宣传花样翻新。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问答式口碑营销系“自导自演”

  口碑营销是指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制定口碑推广计划,让消费者自动传播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良好评价。对消费者而言,当事人所使用的问答式口碑营销方式更具亲和力。然而,一些商家却利用这一点“自导自演”,误导消费者。

  三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委托深圳草田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草田公司)通过在某平台问答、贴吧等网络咨询和社交平台,以发布文章和问答式口碑营销等方式对墨白白酒进行虚假宣传。其中问答式口碑营销是由深圳草田公司组织未实际购买或品尝过墨白白酒的人员,模拟消费选择者和实际购买者的口吻,谎称墨白白酒的购买和品用体验好,以此来欺骗、误导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结合自由裁量意见,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类虚构用户评价行为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的全面性以及保护消费者和合法合规经营者的严肃性;同时让消费者了解到虚假宣传行为的多样性和伪装隐蔽性,提高其对商品和服务的甄别力。

  刷好评100单以上5元/单

  网络消费已成为当前主要的消费方式之一,且消费者倾向于将网评的好坏、销量、关注量等作为选择店铺消费的重要依据。但一些经营者为了牟利,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商品粉丝关注量、店铺关注量、产品收藏量、销量展示、好评、补单等全链条造假,误导消费者对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判断。

  例如,四川格之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信推送给客户“二销推广(营销)方案(计划)”,使用引流精灵软件来实现商品粉丝关注、店铺关注、产品收藏等服务,收费均为1元/个。此外,在某平台店铺上修改单价并利用批发功能实现单品基础销量展示、刷单和产品好评,单品基础销量展示操作的收费标准为每户300元至500元,好评和刷单收费标准是100单以上5元/单、100单以内10元/单。自2022年4月至案发时,当事人共计刷单2644笔,获得收入1878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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