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志愿时长包装成商品,这样投机取巧的行为,非但不能对学生产生实质性的帮助,反而会起到反作用,而无论是靠“玩”,还是足不出户获得志愿时长,都会让学生们产生一种“花钱就能解决问题”的心理,久而久之,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会滋生不劳而获的念头,有百害而无一利。
明天(12月5日),是第三十八个国际志愿者日,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然而最近,在一些网络平台上,志愿服务时长却被当成了商品“买卖”,并被明码标价,有的还打出了“298元一个项目,可积累8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广告,还有的晒出成功操作累计时长的截图,来标榜自己真实可信。那么到底是谁在打志愿服务时长的“歪主意”?又是如何钻空子牟利的?该如何治理这种买卖志愿服务时长的乱象?
四川:志愿平台通报多起违规案例
不久前,四川省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四川青年志愿者协会通报了多起志愿服务违规案例。记者对这些违规案例进行了梳理,发现其中关于志愿服务时长弄虚作假的占大多数。
案例1:以志愿服务名义 进行营利性活动
某高校学生魏某某组织本校5名学生,滥用和盗取“志愿四川”账号,依托网络平台贩卖志愿服务时长,进行非法牟利。
案例2:将工作时长 记录为志愿服务时长
某高校“团学干部志愿服务队”等组织账号将学生干部例会、培训、值班、筹备活动等常规工作时长通过“志愿四川”平台记录。
案例3:发布虚假活动 恶意刷志愿服务时长
某县级团委下属组织为应对工作考核,由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发布虚拟活动,每个活动招募人员50—500人,恶意刷取志愿服务时长,积累平台数据。
通报明确指出,贩卖志愿服务时长系违法行为。四川省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四川青年志愿者协会对于买卖志愿服务时长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均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志愿服务遵循自愿无偿原则 严打买卖行为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高中生要在课外进行志愿服务,三年不少于40小时。北京2015年也出台《关于中小学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将志愿服务纳入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志愿服务应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网络平台上,志愿服务时长却被明码标价地进行“买卖”。对此,记者拨打了一些志愿服务发布平台的投诉电话,对方表示,花钱买时长,属于严重违规,将严厉打击。
“志愿北京”平台投诉举报电话 12355转2:这是违规操作,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是由团队来记录的,欢迎大家发现这种问题及时举报,团队会做处理,会要求整顿。
中国慈善联合会副监事长 张凌霄:当公益变成了谋求个人私利的一种交易,甚至把它当成了一种生意,这种行为一定是对整个志愿服务环境的一种破坏。学生被发现志愿服务造假,是要受到相应处分的,同时也有可能记录到他的档案中。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一定要加大对平台内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和管理力度,有关部门也要对类似的这种行为,加大严厉查处和打击的力度,不仅仅要对这一种相关信息发布人进行相应的处理,而且要追究平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