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64件文物出境被截查,会怎么处罚?携带古董出境一定违法吗?
我们要明确,文物不同于一般的我们理解的古董。一般来说,古董是古代留下的珍贵器物。而文物是经过相关流程鉴定,并被国家文物行政主管机关认可的、收到国家特别法律保护的。
但是也不能说所有的文物就都是古董,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文物也包括不可移动的文物,比如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从《文物保护法》上分类,如果按照文物是否能移动,可以分为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而可移动文物可以进一步分类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无论这文物是家传的,馈赠的,还是自购的,个人携带、寄递文物出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对旧存文物,海关一律根据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处开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和“出”字电子标签验放。对在中国境内指定商店购买的文物,申报时,海关凭文物古籍外销统一发货票(指定商店出具)和“出”字电子标签验放。
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允许出境的文物,在出境时由海关实行监管。在收到文物出境申报后,海关查验文物出境标识,凭文物出境许可证放行。
一、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
请问各位有没有听说过“彩绘鹳鱼石斧图陶缸”,有没有听说过“虢季子白盘”,有没有听说过“嵌绿松石象牙杯”……
我猜你们都感觉很陌生,但这些都是个顶个的重要文物,“彩绘鹳鱼石斧图陶缸”属于新石器时代文物,“虢季子白盘”属于西周文物,“嵌绿松石象牙杯”属于商朝文物,他们的共同点在于都属于国家文物局发布的《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
2002年1月18日,国家文物局印发《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规定64件(组)珍贵文物为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的文物。
原因在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对外文化交流的扩大,文物出国(境)展览呈现出日益繁荣的局面。但是也由此加大了文物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对文物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对此,国家文物局根据地方文物部门和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确定了首批禁止出国(境)展览的重要文物共64件(组)。
此目录出台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禁止出境展览。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的目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未曾在国内正式展出的文物,不得出境展览。”
2012年6月26日,中国国家文物局网站上再次发布了《第二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书画类)》的通知,“加强我国珍贵文物出境展览的管理,切实保证文物安全,2002年,我局公布了首批禁止出境展览的64组一级文物名单。随着对外文化交流的扩大,文物出境展览也日益增多,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文物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对文物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为适应文物出境展览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切实保证珍贵文物尤其是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安全,我局现发布《第二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书画类)》,其中37件(组)一级文物自即日起禁止出境展出。”
因此,我国的有关部门是有明确的规定和名单禁止有关文物出境进行展览的,就是为了避免文物受损,保证文物安全。
二、“普通文物”出境也需要审核
行文至此,可能会有读者疑惑,如果说重要文物禁止出境展览,难道不在目录里面的“普通文物”也不行吗?答案是“也不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送、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应当在文物出境前依法报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核。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允许出境的决定。”
也就是说,“重要文物”禁止出境,“普通文物”出境需要审核,这也是为了充分保护各种文物的安全,避免有关机构和人士通过非法的文物交易让国内的文物流失海外。
最后,文物是承载了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宝贵文化载体,爱护文物也是每一名国人应尽的义务。不论是文物出境展览还是外国文物入境,都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随意携带文物出入境,很有可能会违反文物法与海关规定没需要大家注意。